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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章(2 / 2)

因为比起其他人嫩生生的硬装恶霸,他更喜欢广哥。广哥实在,没那么多华而不实的花头,实打实就是恶霸。

他仰慕的目光广哥当然不会没有觉察,所以经常就坏笑地拍着他的脸叫他“小娘炮”。

对各种绰号他早就免疫,也不生气,反正谁叫他确实看着小。娃娃脸,个子还矮——皮肉骨头被打“结实”了,过了青春期也没法再长多少。

可看着归看着,人生该过的成长期他也和别人没有两样地在默默过着。

终于有一天,他被广哥揍了一拳,痛得弯腰捂住肚的时候,吃惊地发现自己的小兄弟竟颤巍巍地抬起了头。

那个晚上,他躲在被窝里,生平第一次自己安慰自己,想着广哥。

可遗憾的是,没过多久广哥因为参与打架斗殴,混战中误杀了人被捕归案。法官一看,哟,怎么这么巧,这位初中生年龄正正好啊!——有法可依则有法必依,判了十五年。

又没多久,他母亲获得转正,他搬离了那座城市。自此之后完全脱离了过去的环境,也再没有见过广哥。

迟天漠常常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滩浆糊,从一个泥潭拔出腿来,下一脚踩进去的还是一个泥潭。

他渴慕的那些干净清爽毫不黏糊的东西:比如有个能一门心思放在他身上的母亲,比如能让他光明正大说出自己性向的勇气,还比如美如高天流云让他为之心醉神往的教授梁袈言——这些,从来都比其父的家产更遥不可及。

所以他能做的只能退而求其次,先谋家产再谋爬出泥潭。

三年前那次,是一次失控,他自己也没意料到的鬼使神差。

那个想法在此之前别说做,就是想他也没想过。可是当机缘巧合,他意外地发现梁教授也和他是同类人时,就像老天又一次在他心里播下了颗种子。那种子以他多年来的积郁为沃,渴慕为养,臆望为犁,以惊人的速度生根发芽,在他心里开出了冶艳诱人的暗之花。

说句实在话,他最初的想法很简单,真的很简单。他就想把梁袈言迷晕了,体会一次“梁教授属于我”的快乐。

至于人昏了之后具体要做什么,说实话他都还没来得及细想。

因为光是想象着梁袈言毫无抵抗地倒在他面前的画面,他就已经兴奋得心跳加速心猿意马无法自拔。

那真的就是一种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支配感即将得偿所愿的兴奋,以及在这种兴奋驱动下不知不觉加足了马力的荷尔蒙。

他从小就与暴力相伴,所以想得出的办法往往是非暴力的。况且他也不傻,也知道那是学校办公室,还是上班时间,他不能真把梁袈言怎么样——还有梁袈言醒来之后呢?他没有前车可鉴,也不知道那药的药效究竟能到什么程度。要是人醒了身体留有被用药的后遗症呢?

这些都是要尽量去除的手尾。所以他没有选择用把药放到饮料里的方式,就是怕万一处理不及时不干净会被人查出来。

光是用药都想了半天,更何况那些会使在梁袈言身上的招数?他本来打的算盘就是尽量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所以最大程度就是轻手轻脚亲亲摸摸,多的想都不去想。因为以他在那事上实操的0经验,纯靠理论根本不足以支撑他把事情做得轻松顺畅还不留痕迹。

当然事实证明,不光那事他没经验,连阴人用药这些他也照样毫无天赋。他不是做恶人的料,他只是个孬种。事情一败涂地,身为犯人他能做的居然只有害怕慌乱,上门哭求被害人放过他。

然后像只被即将要失去目前带给他安全感的一切,重回被人任意欺辱的恐惧吓破了胆的兔子,头也不回地窜逃进了森林中。

他躲在托斯卡纳,又躲在那不勒斯,再从靴子头逃到靴子筒。他惶惶不可终日,与恐惧作战,与自厌、苦闷、强颜欢笑作战。躲了三年。

他以为躲的是梁袈言的追责,别人的口诛笔伐,又或者是法律的制裁。

后来才发现,他躲的是自己的良心。

他不是广哥。这辈子,他也成不了广哥。

因为他无法漠视良心的声音。那良心在他苦难的时候怜惜安慰了他,又在他奔逃如丧家之犬的时候鞭挞谴责着他。

终于有一天,那良心化成了微博上的一个ID。那个神秘的ID对他提出的问题让他惊恐地发现,原来时间已经过了三年。

而那事,依然没有被人遗忘。

对于莫名背了黑锅的梁教授,对于他,对于这事件里相关的每一个人,时间并不能湮没记忆。它只像面无法遮挡的照妖镜,把每个人的真身照得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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