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领导们在郞总的带领下都没离开,一个个留下来陪大领导观球。
好吧,我就当你们今天是我的啦啦队。
比赛开始,由我和对方那个近两米高的男生跳球,很明显如果只凭大个子的身高优势,他就能不费吹灰之力让我碰不到球,但我感觉我的反应速度和弹跳能力不一定比他差。
在大个子伸手拍球的时候,我的身子几乎都没怎么动,球在下落的半空,我一个跃起,一巴掌把球拍向林瑞的方向,林瑞右手接球,向左侧猛烈突破,逼近篮下后来了个漂亮的三步上篮,球稳稳当当地乖乖入筐。
上半场双方比分紧紧胶合着,快要结束时林瑞抢前一步,从对方球员手中把球断下来,我冲着林瑞大喊一声,林瑞一侧身把球向我扔过来,我伸手拦住球的同时后退一步到三分线外,没有丝毫停顿把球高高投了出去,“倏”的一声,球相当给面子,扎扎实实一头灌进篮筐里。
哨声响起,上半场结束。
我来不及跟队友和围观群众一起激动,掉头向卫生间冲去,连王海浪拿饮料给我,我都顾不上接,这泡尿差点把我憋大发了。
出了卫生间,我低头看到鞋带松了,就在我坐在椅子上系紧鞋带时,一瓶饮料适时出现在眼前,我没抬头,接过来拧了瓶盖就喝。
“球打得不错,经常打球?那天我在你房间看到科比签名的篮球,哪来的?”程步蟾在我身旁坐下。
“不常打,球是朋友送的。”
“女朋友?”
“不是,男朋友。”
“男朋友?”
我一怔,这话问到这儿我就不晓得如何接茬了,是啊,男朋友,王海浪,男的朋友,男朋友,但我隐隐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又不知道从何解释,而且这咬文嚼字的又能怎么解释?
我笑笑点点头,“对,男朋友。”
“我也给你送礼物了,那我是不是也是你男朋友之一?”这人没完没了地死缠烂打。
我张张嘴,没能发出声音。
我弄不清楚我现在应该怎样看待程步蟾,一开始我是不太喜欢他,他总一副自来熟认识我N年的样子,但渐渐地我发现他好像没那么让人讨厌,甚至有时还有不知缘何而起的亲近感觉,就连他莫名其妙送我贵重礼物,我也没有任何诧异脸不红心不跳地给收了,如果不是朋友我凭什么收他的礼物?
我现在该怎么回答他的问题?
我挠挠头,他也是男朋友吧,男的朋友,这词没毛病。
“嗯,对,男朋友之一。”
不对,这词从口里出来时,隐约觉得此男朋友好像非彼男朋友,还是有所不同的。
程步蟾眯缝着眼看了我一会儿,然后不明所以地笑起来,而且还笑得似乎挺开心,我有点恼羞成怒,我说错什么了,你就笑成这样,不想做我朋友,干嘛送我琴?
“你笑什么?是你非要说男朋友的。”我呛他一句。
程步蟾一听我这话,顿时笑出声来,眼睛都弯了。
我瞪着他,他终于笑完了,问了句,“那个打球的,和你什么关系?”
咄咄怪事,和我一起打球的有四个人,他不问“那些”,偏要问“那个”,他想问谁。
尽管他问得莫名其妙,但我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我竟然也同样莫名其妙地回答,“是和我一起住的舍友。”
说了出来,我才知道我回答的是林瑞。
“一起住?”程步蟾问得仿佛很平淡。
“是,放假后我俩一起在外租的房,他昨天旅游才回来。”
“也是男朋友之一?”
什么?我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什么鬼问题,和“男朋友”较上劲了?林瑞是我朋友,没错啊,男的朋友,男朋友,我忽然就说不出什么,这都哪对哪!
程步蟾又黑又亮的眼睛言不清道不明地看着我。
“……是男……朋友。不对,你到底想说什么啊?”话出口之前,我把低吼的冲动换成无奈的责问,我不知道本来再正常不过的事怎么到了他这儿就变成越说越乱的世纪难题了?
程步蟾看看我,不过这次没有笑,然后站起来走了出去。
下半场一开场,我和林瑞依旧配合地天衣无缝,我俩在二中的篮下频频得分,二中可能刚才中场休息时神经有点麻痹,突然被我们打个措手不及,尽管他们很快重新调整战术,但短时间内没能扭转颓势。
也许今天是周末观众特别多的缘故,双方都有点在进行大型比赛的错觉,不光我们这边打得兴奋,二中那边也很卖力,这样的比赛,无论结果输赢,我都觉得非常过瘾。
最后还剩十秒钟时,球到了林瑞手里,林瑞运球到了篮筐下,但对方大个子巨塔般的身躯贴在他面前,林瑞做了一个欲投球的假动作,一反手把给球抛给在三分线外的我,我伸手接过,跃起,右手在空中用力往前一送,球在篮筐边缘晃了一下,进了。
哨声同时响起。
“小花三分球打得真不错,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个人才呢?”郞总兴致勃勃。
郞总大名郞笑远,三十五六岁,人如其名,私下怎样我不做评论,但在公司很少见他明面上恶声训人,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早就耳闻他喜爱打球,平常没事常组织人打几场。
“您过奖了,您的球打得才叫好。”这不是奉承,郞总在球场上和他在公司完全不一样,在公司是“笑面虎”,在球场上的表现那是实打实的“狼总”。
“怎么样,方便时有没有兴趣我们和你这几个朋友约一场?”
“行,我问问我们队长。”我回答郎总。
王海浪见郞总向我们约球,也过来凑热闹,他表哥是我们公司的同事,在外省任销售经理,有了这个中间人,他上来就和我的领导们无缝对接,还毫无羞涩地当面把程步蟾的球技狠狠奉承了一番。
林瑞一向不爱搭理人,我虽然也不喜欢主动对人示好,但表面上的客气我还是愿意维持的,毕竟谁和谁都没有太多渊源,正常情况下给别人微笑也就是给自己安心。
但林瑞只和合得来的熟人相处,对陌生人冷淡得不近情理,他当年主动邀请我到校队,我过后才知道那真真算得上是个异数。
我有时搞不懂他这个孤僻的篮球队长是怎么能混到今天的?好在他不仅球技过人,作为球队的灵魂人物,组织能力也相当过得去。
我以为林瑞会拒绝郎总的约球,所以避开郎总的面问他。
“好,没问题。”
出乎我的意料,林瑞答应得很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