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如施小时候很乖,他不喜欢像别的男孩子一样去打架生事,或是挑逗漂亮的女孩子,或是揍猫踢狗戏牛捞鱼。
他只喜欢坐在杂货店里看书,听广播,发呆。
他是个内向的孩子。
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
叔叔的杂货店开在一片蓊蓊郁郁的樟树林下。霍如施每天坐在店里咬指甲时,聒噪的蝉鸣声和轰隆的电风扇转动声就会不停地比拼着音量的高低。木窗在金黄的阳光中摇曳生辉,偶尔一只青色的大蜥蜴顺着窗格缝隙向霍如施爬来时,他就会用刻着神话故事的柚木香盒把蜥蜴罩起来。窗外是缅甸的母亲河伊洛瓦底江,江河的河水是凉润的,河面上的莲花是凌乱的,河上吹来的晚风是潮湿的,但倒映在水面的落日是最辉煌灿烂的。
他就这样长到了十六岁。
他十六岁生日那天,叔叔带着他和哥哥去了镇上一个名叫“绿洲宫殿”的酒吧喝酒。
“绿洲宫殿”是蒲甘的第一家酒吧,装饰华丽优雅,从来都是只有白人游客才消费得起的。
不知为什么那一天叔叔突然这么破费。
那一天是一九八七年六月九日。
酒吧里的游客不多,大约只坐了七八人。霍如施一家的出现虽然显得很扎眼,但游客们并不怎么在意。毕竟那只是三个男人。
直到一个穿着墨绿色短裙、披着油亮长发的越南女人坐到他们中间。
霍如施并不知道她是越南女人,只知道她长得很妖媚,说着听不懂的话语。叔叔让那个女人给自己敬酒时,他还懵懂地不知所谓。
霍如纪压低声音,在霍如施耳边说道:“她是叔叔请来陪你喝酒的越南女人,叫芳芳。你不用管那么多,喝就是。”
可是霍如施不想喝酒,一滴都不想喝。他的脸色开始变得非常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