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二月八,刚过完年,我从小姑家回来。
天下了好大雪,我穿的牛津鞋,踩在结冰的路面上,也不是很滑。
我看了眼手机,零下五度,街上的行人都裹着厚厚的羽绒服,雪地靴,耳朵眼睛也要罩起来。只有我穿着春秋常穿的毛衣,迷彩厚外套,最近头发长长,懒得打理,用橡皮筋绑起来,露出的脸颊和耳朵尖冻的红彤彤。
我妈经常说我是神经病,大冬天穿成这样,是想冻死自己,一个男的也这么爱悄,也没看出好看在哪儿。
我也没有解释。
我穿的薄原因无二,只是因为喜欢。一穿厚我就感觉自己被禁锢住了,怎么动都不自在,而且我是个宅人,平常不怎么出门,因而我宁愿受一会冻也不想穿保暖衣之类的。
再之我也喜欢这种挨冻的感觉,长时间盯着手机电脑,冻一冻也头脑清醒。我春夏秋极少出门,出门必口罩帽子耳机全副武装,反而到了冬天,街上行人极少,到处白皑皑的,还有彩灯。我经常自己出门买饭吃,有时候还会站在原地,看一会雪飘。
即使袖子里的手要冻僵了,我心里也是很快乐的。
唉,怎么就没人能懂宅男的浪漫呢。
脚下踩着斑驳的雪迹,心里想着事情,该过马路了。走上斑马线,此时是红灯,我猛然看见马路正中央站着一个黑外套,牛仔裤的少年,他穿的那么单薄,不冷吗?
我当时心里竟然就这么一个想法。马上我注意到他的状况,一辆大车灯的轿车向他冲过去,车灯照的落雪像光下的尘埃一样清晰。这可是十字路口,斑马线上还有人!车子竟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而少年站在原地,侧头直直地看着车灯,我是个不喜欢戴眼镜的大近视,看不清少年的表情,当时只以为那是人的应激反应,就是突然看到刺目的光,人会下意识来不及作出反应,也就是俗称的吓傻了。
还未来得及细想,我的身体先一步行动了。我一个猛虎扑食扑上去带着他在地上滚了一圈,司机踩了急刹,我撑起身子,张口就骂,“你傻逼……”
我这句话没能骂完。
因为我发现我身下,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