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中午呢,专门找来给你的。”何乐邀功似的说道。
因为这句话,平淡无奇的酢浆草发出了光来,四叶草也好像真的可以把我变得很幸运。
我朝他道了声谢,小心翼翼地把植株们收好,终于答应跟他和好。
我把那束酢浆草夹在了那天看的那本小说里。
我一直记得,那本书叫《苔丝》,但是当时我没有还没有看完,并不知道这本书的结局是一场造化弄人的悲剧,就像我们两个的结局一样,也有些造化弄人。
但我真正意识到我的性取向好像和大家有些不同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初春。
我们家的后头有一块荒地,从前是块操场,现在只剩了杂草和一个破破烂烂的篮球架。
我和何乐经常晚上去那里玩,现在想想也很无聊,不过是块荒地而已,有什么好玩的呢?
如果这是在小说里,或许我们会在荒地上遇见什么神秘的人,从而展开一段冒险,也可能遇见什么恶人,何乐英雄救美,然后我暗送芳心。
但都没有,我虽然是0,但我到底还是男孩子,如果真遇到了坏人,我肯定比何乐要稳得住。况且我也没有什么冒险精神,就算是有神秘人把武林秘籍放在我手里,我也不会成为少年漫画的主角的。
我俩那天玩得挺晚,我仍记得天边挂着一轮勾月,半天的星斗,何乐突然蹲在地上,用上个冬天枯死的杂草堆出了一个心形。
我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他蹲在地上朝着我笑的刹那,我就听见了如同瀑布般喧闹的声音,是我的心在跳。
我的初恋,十二岁,在一个夜晚,与一个普通的男孩,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对他的好感,就像我永远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喜欢过我一样。
后来升了初中,我们两个并不在一个班级,他又搬了家,我们的来往自然少了很多。
没过多久,他告诉我他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女同学,愁眉苦脸地跑来问我该怎么讨女孩子欢心。
我偷偷去他们班看过那个女生,算不上多么好看,但实在是灵动,既活泼又开朗,成绩也好。这样的女孩子,没有谁会不喜欢的吧。
那天回去我哭了一夜,躲在被子里,生怕被父母发现。我第一次恨自己为什么是个男生,如果我是女生,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
都说没有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第二天醒来,我苦中作乐,心想,我以后大概就有了同大人们讨论人生的资格。
后来我和他刻意保持了距离,关系淡到了见面也不一定会打招呼的程度。
过了青春期,何乐没能长高,还是矮矮的个头,一米七出头。他的成绩一落千丈,唯独说骚话这点保留了下来,成为了班级里取乐的小丑一般的人物。
高中毕业后,他复读了一年,考入了一个三本院校的医学专业,后来如他所愿成为了医生。
他在我心里留下的痕迹一点儿也不深,但是很特别,因为他是第一个留下痕迹的人。
非要说他对我留下的影响的话,那就是我从那以后,非常喜欢满嘴骚话的人,李言程说骚话的本事,并不在何乐之下。
还有就是,当我听说小学的学长和女朋友经历了从五年级开始的恋爱长跑最终结婚时,心中莫名地泛出了一丝的羡慕。虽然就算我和何乐在一起了,我也可能会因为他还没有我高的缘故甩了他,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幻想过我和何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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