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暮星回神之后,目光朝着门口堆的东西瞧去,层层叠叠的,堆了好几只亚麻色毛皮的兔子,血液浸了出来,将地板染得通红,看起来有些残忍。
女孩大概的数了一下,得有七八只。
一个人,不到一天能猎到这么多只猎物,也很是不容易了。毕竟狡兔三窟,兔子也算是一种狡猾的动物,不那么容易抓到,将染凭借着最原始的弓箭,能射到这么多只,是高手。
比起他而言,白暮星不由的开始担心墨琛了。
不会来也好,他走到这里,大概也是逃出了那群狼的视线范围,就算她再次的被抓回部落,至少救出了他,那么她来这里的这个买卖,也不亏。
大不了,到时候再想办法逃走算了,这群‘野人’,总不可能一辈子看着她吧?
时间大概又过了一个小时,太阳的余晖也已经斜照进屋子了,这个时间,正是一天约定的到点之时。
无法再推脱了。
“时间到了。”
白暮星:“.......好既然他没回来,我答应你们跟你们回去就是了。”
女孩这次没有拖拖拉拉的,直接站起身,就算脑袋还有些眩晕,也不输了阵势。
只是,一群人刚走到门口的时候,一颗子弹破空而来,擦过瑞塔的头顶,砰的一声打中了屋子的门板上。
子弹死死的陷进了板子里面,留下一个偌大的坑。
“谁!”
少年一席皮衣,迎着落日余晖,从东边走来。
手上,拖着一串不明物体。
细一看,他用一根绳子,绑住了兔子的脚,将他们串成了一串,拖着走过来。
夕阳照在他的身上,给他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走近了,白暮星才发现,就连他脸上的绒毛,也被余晖打上了一层金光。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