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吃鱼是极好的,阿飞提前来找她就是为了让她不必赶路,在路上过得从容享受些。
车马停留在郊外河畔,他问:“要吃鱼吗?”
瑶素书连忙点头。
她的厨艺在现代厨房还算不错,却从来没有在古代实践过。
更别说野餐了。
阿飞准备了齐全的调料,一共烤了三条鱼,她猫一般的胃口只吃了半条,剩下的阿飞全都吃了。
其实两条他就饱了,却还是故作从容地吃了那半条。
他很珍惜这路上的时间。
第三天在野外,阿飞的眼神极好望见了一片秋菊的黄。
他问:“那边很多秋菊,要去看看吗?”
瑶素书不知是不是赶路疲惫有些虚弱,闻言精神许多,从包裹里取出竹筒。
她说:“可以摘一些插在里面,这竹筒挂在马车角落正合适。”
阿飞自然说好。
远望就觉得壮观,近看见这一大片的秋菊,她只觉得霸道。
它们占尽了此方花场,张扬地展露自己细长的花瓣娇妍的姿态,煌煌一大片宛若盛阳。
夜里她在马车的一边写信,一边写信一边咳,好像受了风寒。
“白天再写吧。”
“我们明天就到了,等我们参加完了婚礼。你替我把信送回去好不好。”
阿飞说好。
信尽后,装入了信封。她趴在桌子上认真的写上致某某。
阿飞没有看见自己的名字。
瑶素书对待婚礼的态度很慎重,跟从前参加其他婚礼要准备礼服一样,她去买了一身新衣服。
衣服是浅紫色,她换上之后宛若一朵优雅美丽的紫鸢花。
这已然有些压新娘的风头,但阿飞并没有告诉她,此间江湖不这么讲究。
因为她与紫色,很配很美。
这并不是很盛大的婚礼,远远不如当初林诗音那一场。
但在座都是朋友,李寻欢喝酒的时候眉间也是喜色而非愁苦。
新娘的嫁衣不是自己绣的,但绣娘绣的很认真布料也很好。
她没有盖着红盖头坐在婚房,而是与李寻欢一同在席间笑着敬酒。
他们都是江湖儿女,瑶素书站在席间杯壁碰到了李寻欢的酒杯。
他淡然一笑,再寻不到曾经的愁苦只一片儒雅端方,侧身望新娘的眼神很是温柔。
瑶素书仰头喝下他的喜酒。
算了,这样也极好。
她把疗养李寻欢的药方作为新婚礼物之一送给了孙小红,自己的贺礼却是一把锋利名贵的匕首。
林诗音的手帕,她说明了送礼之人避开了李寻欢私下给了新娘,孙小红看着帕子曾经由衷感叹:“不愧是林诗音。”
大气体贴温柔。
她其实言外之意,李寻欢爱过这样的人不奇怪。
若非命运弄人,他们何尝不是神仙眷侣。
阿飞第二日醒来的时候,窗户是开着的。桌上放着几封信。
她在马车上不曾写给自己的信,想必是昨夜写好的。
“致君
展信佳。
鱼极鲜美,花极清艳。相交数年向来欢喜,却已至别时。
不知归期,勿念。”
不知归期。
他把信又读了一遍,微微一笑。
见她这样洒脱从容,他竟心中也有着类似的平淡。
龙小云和林诗音接到信时,又是一月过去。
医馆的地契和一些琐事,她都交代地巨细无遗,还随信送上了龙小云和林诗音未来的新婚贺礼。
林诗音收了她的礼物却是哭笑不得,她似乎很是笃定自己遇得到愿意相伴一生的夫君似的。
想起她灵验的算术,林诗音不知出自什么心情,把礼物收拢在木盒放入了木箱。
她想:如果真的有幸遇到这样的人,这玉簪她便要在婚礼戴上。
龙小云看着信,随手便烧掉了。又是取了一匣书来读。
也没有很难过,似乎早有预感她的离开,只不过有些错愕罢了。
还以为她会回来一趟,亲自告别呢。
她不是没有准备回去,只是越靠近李寻欢越能够感觉到排斥之力。
刚刚拖延完了婚礼,时间已经不够了。
整理随身物品的时候,瑶素书这次却是吃了教训,难得在包裹里面放了夏冬两套衣物,又依旧放了碎银还有首饰,并金针食物和一些成药。她打开背包的时候,却发现金丝甲在里面。
应当是阿飞,乘她不注意的时候放的。
她抚摸着金丝甲的质地,心中一阵柔软。
这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她漂泊流浪,向来不知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