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过去一瞧,小金珩正在看一本有图小册。册上花草杂糅,一个半裸猛汉举大刀,格外突兀。
粟抢了看封面,《张大志勇闯阎王殿》。折后面看,猛汉提着装着各式人头的网,自信回首笑,十分血腥。
造孽,造孽。给小孩看这种图册,以后变成个山贼强盗怎么办?他已经可以想到金珩屠村后把尸首全埋在玉米地里的骇人场景。
“还给我,还给我!” 金珩跳着去夺。
“你不看这种书,我就教你识字。”
“好。”
当个书生也好过当杀人犯。
粟先从简单的字教他,家中无纸笔,他捡了支从路边寻来的树枝在屋前空地上教他写字。
金珩蹲在一边看,也拾了条枝跟着写写画画。
日积月累,金珩也逐渐会识字了。
金珩四岁,会读会写的字已经很多,也学会推理出一些生僻字怎么读。
粟见他天天对着空气比比划划,迟早暴露。
“要是你娘问你,你就说是……”
一日,老丈母看金珩竟用手指沾了水在布上写字,大惊,拉金娘子过来看。
“你这字是谁教你写的?”金娘子惊呼。
“有个长胡子的阿伯夜夜在我梦里教我写字。”金珩谨记粟教他的话。
“没想到阿珩居然有如此天赋,也不知是福还是祸。”
“当然是福,天大的福。文曲星保佑咱娃啊!”老丈母抱着金珩,亲了又亲,慈爱流于言表。
“吃用剩点,给咱孙买些纸笔。咱娃前景不可估量。”老丈母说,让金珩再写些字。金珩照做,老丈母更是称赞不断。
被金娘子和老丈母知道后,金珩也可以正大光明地掏他爹藏的书出来读——除了那本不知道被粟扔哪去了的画册。
金珩得纸笔,对着书上的字依葫芦画瓢。读书写字成了他最大的爱好,玉米趴在木桌另一端看他写听他读。
清脆的读书声里,日子逃的那样快。又一年的日月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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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玉米,你有名字吗?”金珩看书看到一半忽然问他。
“我只知我姓粟。”刘老农他爷爷的爷爷还是个小孩的时候,他见过一个据说是自岭南来的亲戚,看到刘家遍野金黄,“靓粟米靓粟米”地赞他。他听着很受用,觉得一个“粟”字最是巧妙,从此以后把此字作姓,以粟自称。
“我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要是叫你粟,那些白的糯的都来应我怎么办?”
“好啊。”他倒要看看这小孩能取出什么花来。
“珩,佩丧玉也。”金珩的小手指划着书一处,乳牙掉两颗讲话都漏风,把“上”念成了 “丧”。
“璜,半壁也。”小手指又移到另一处。
玉米托腮看他,“小农娃,你知道佩是什么?玉是什么?壁又是什么吗?”
“不兹道。”
“不知道还乱取名?”玉米推着小金珩的鼻尖,翘鼻变猪鼻。他轻声说,“猪鼻,小猪怪也。”
“阿婆嗦玉是美石,是宝贝,是好东西。那和玉有关的字,定是好字。”小金珩辩道,挣出魔手。
举一反三出歪理。玉米盯着他白齿间的小黑洞。乳臭未干的小怪物。
“玉是冰的,壁是冰的,你也是冰的。”小金珩双手抓了他的手往脸上贴,呲着嘴笑,“玉米是黄色的,’璜’也有个黄字,你就叫粟璜。”
粟璜……也没什么不好。
粟璜,粟璜,以后他也是有名有姓的活物了。
难怪凡人这么看重部首偏旁、文字组合,有姓名,会被念,会被想,好似就有了归处。
小雪日,初雪如约而至。田表被雪埋得死死,粟五官尽失,沉沉睡去。
隐约觉得上头有个人在喊他的名,粟璜,粟璜。
除了金珩还能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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