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他说。
朝王写这首诗用的还是楷体,精瘦又有风骨,我偷偷一看,应该是柳体。我的父亲也甚是喜爱这种字体,为一名叫作柳公权的书法家所创。
我小时候被父亲逼着练字,练的就是它。后来因为贪玩,且觉得练字没有意思,就没再坚持下去。不过对于柳体,我虽然不练但还是蛮喜欢的。毕竟好看嘛。
“此诗写周初时期,贵族盛宴宾客,全诗洋溢着欢快的气氛。”朝王道。
最近会有什么宫廷盛宴要举行么?我将八九月份大大小小的节日都想了一遍,太多了,我也不知道哪些要宴会哪些不要。
朝王将笔挂起:“父皇六十岁大寿。”
万寿节!这么大个节日我居然没想到。
今年是皇帝老爷六十岁大生日,肯定要比以往的还要隆重些。怪不得。我看见王府里逐渐有小彩灯等饰品挂在屋檐上。
“万寿节是八月二十四日,也就是大后天。”朝王说着把一本奏折递给我。
“到时我会带焦飒去,而你……”
我抱拳领命,将奏折小心翼翼地收入怀中。
这几天京城太快乐了,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除了笑没有其他表情。偌大的京城,从高傲冷淡到喜气洋洋,这个变化速度太诡异了点。且越是靠近皇宫的地方,那里的人们的笑容看起来越是发自肺腑。但谁知道这其中掺了几分真情?
外面简直可以用“疯狂”形容,他们笑得我都发毛了。
幸好王府里还是正常的。账房先生依旧因为府上多支出了几两银子而发愁;侍卫因为与同事私下里的小赌输了而闷闷不乐;丫鬟因为起床匆忙涂错了蔻丹的颜色而抱怨。
有的时候朝王让我去街上买些零嘴,我只好反复从冷静走到疯狂,又从疯狂中走回冷静。这让我越来越迷茫——哪个才是真?
万寿节。
这场宴会将持续整整两天,就从今日的辰时开始。
朝王真是惊艳到我了,平日里看惯了他简洁利落,这次换成了豪华正式的衣裳,再加上与身俱来的气质,既陌生又熟悉啊。
在了宫里说不定会有多少少女对他芳心暗许呢。
他身旁的焦飒也脱下了往日经常穿的衣服,换成烫着金边的黑衣侍卫服,头顶戴了玉白发簪,再加上焦飒天生的一副好皮相,这么看起来还真不错。
炎炎夏日,如此盛装打扮肯定会热,朝王就自己想了个办法,取了冰块放在铁盒中,握在手里甚是冰凉。若实在热的不行,还可以打开铁盒拿一小块放进嘴里,从内而外感受着冰爽。出门在外、居家旅行的必备佳品。
朝王抱着铁盒上马车了,焦飒却因为身份无福消受,且因为他的事务繁多,根本无暇去念心诀,整个人汗如雨下。我很是同情地目送他离开。
我的工作也要开始了。这还是我第一次真正作为一个“刀”,去做任务,平常朝王都把我当普通影卫来用。
回到小屋,我打开在床头的柜子,拿出一件叠好的衣物,通体黑色,上手摸摸犹如丝绸般光滑。我将它换上,坐在床边,双刺放在身旁,把奏折放进怀中,然后开始闭目静坐。
朝王嘱咐我今天在执行任务之前最好别吃任何东西,除了喝水。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觉得这其中一定有道理,便乖乖照做,尽管腹中还是有点饿。
我做起吐纳,直到午时过一刻。睁开眼睛,我抓起双刺站起身,走出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