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时候,巴斯的气温在10度至14度左右徘徊,由于总会刮一点风,人们的体感温度会更低一些,非色穿上了薄羽绒服,每天早上出门上班的时候都有点瑟缩,最近谌西进入了更为忙碌的阶段,作息开始不规律,基本上工作至凌晨才回家,为了让他早上多睡一会儿,非色拒绝让他再送自己上班,只要提早一点出门,搭巴士车还算方便。
晨间的风总是有着清透的凉意,吹得非色有点头疼,最近他睡得不太好,跟谌西的作息有关,尽管谌西总是让他别等自己等到太晚,然而他总无法在等到他回家之前安眠,有时候他会装作睡着了,但实际上直到谌西躺到他身边熟睡之后,他却依然保持清醒,有时候甚至整个夜里无法进入深度睡眠,在这个季节里,喝咖啡的人更多了,他的工作比夏天更忙碌,因此他不时感到疲惫。
细心的玛丽安注意到他的脸色不好,“Feather,你怎么了?最近老无精打采的,是没休息好吗?”“是吗?”非色笑了下说:“可能天气转凉了,快进入冬眠期了吧。”玛丽安笑着拍了拍他的后背,“亲爱的,你得注意身体,你家Ian最近没来接送你上下班了?”“唔,对,他最近工作太忙了,常常加斑。”“是吗?那你们俩都要注意身体啊,依我看来,你和Ian两个人都太瘦了些。”
非色下班通常在下午两点至三点,这时会有负责下午领班的同事过来跟他交接工作,他不急着回家,反正回去了家里也只有他一个人,为了打发时间,他会慢慢走去埃文河边,沿着行人不多的街道随便走一走,好几次他经过以前谌西带他来买过甜得腻人的冰淇淋店,驻足半晌,买一个冰淇淋,在冷风中吃几口,冰得嘴唇稍稍哆嗦,拿着直到它开始融化,再扔进街边的垃圾筒。
有时候,他会在普尔特尼桥的小商店里转悠上个把时辰,在埃文河边的小公园坐到天黑,然后搭一辆看上去半新不旧的巴士回到勿忘我公寓,这个时候谌西还是没有回来,他随便给自己弄点什么吃,或者干脆不吃,在谌西的书架上找一本哲学或艺术类的书箱翻看,他发现自己的精力很难专注在一个点上,常常看了半天突然忘了前面的内容是什么,于是他把书丢到一边,开始彻底的走神,呆坐半小时,有时甚至一两个小时,直到被什么别的事情转移注意力。
今天转移注意力的是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他几乎被吓了一跳,电话就在他胳膊旁边的小桌上,他条件反射的一把抓起听筒,“是非色吗?”一个清亮而熟悉的男声传出来,非色笑了,“春山!”他语调轻快的回答,“今天怎么有空打电话?”他们平常都是在聊天软件上联络的,打电话还是头一回。“好久没听过你的声音了。”春山含笑说:“挺想你的。”“我也是。”非色突然有点鼻酸,“你还好吗?最近在忙什么?”“这个季节不太忙,你知道的,大雪还没下,来山上玩的人不是最多的时候。”春山沉吟了一会儿,问:“你和谌西都还好吗?过得怎么样,一切都习惯了吧?”“我们挺好的。”非色轻轻抹去眼角一点儿微微的湿意,“大叔大婶身体好吗?还有弟弟妹妹们……春鹃找到钟意的对象了吗?”“还没……”春山笑着说:“追她的人可不少,她都挑花眼了。”“那你呢?”非色笑道:“别又说你不着急的啊。”“我确实不着急呀!不过……”春山的声音小小的拐了个弯儿,“我说了你可不要太吃惊啊。”“什么?”非色一下子兴奋起来,“什么!你是找到媳妇儿了吗?”春山哈哈哈的笑了一阵子,说:“是汪医生。”
非色发出一声惊叫,整个人从沙发跳了起来,把电话底座带落到了地板上,“天呐!”他语无伦次的笑着说,“这太好了,天呀,这真的太好了啊!”春山在对面被逗得忍不住笑,“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准备明年春天结婚,我爹妈催得急,汪医生也同意了……”“怎么还叫汪医生呀!”非色嗔怪的说:“马上成你媳妇儿了,别叫那么生分啊!”“好吧,好吧,小田说,你和谌西要是能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就好了。”“那当然要!”非色仍在兴奋中,“我会回来的,谌西,噢,他我不太确定能不能走得开,最近特别忙,有可能要一直忙到明年去,等他回来我问问他,尽量抽时间,对,我是一定会回去,那有什么关系,我这么大个人,还不能一个人……”非色正讲得起劲,忽略了有人进门的动静,谌西回来了,他靠在门边静静的站了一小会儿,看着非色眉飞色舞的讲电话,好像说到了回悲山?一个人?谌西不由站直身体,跨前两步,“你要一个人回悲山?”“啊!”非色太过于专注跟春山说话,被突然靠近的人吓得差点丢掉手中的电话,“你回来了!怎么无声无息的?吓死我了!”然后转头跟电话里再说了几句,道了再见,放下电话,脸上依然带着止不住的笑意,“是春山。”非色笑着跟谌西说:“他要结婚了!”“结婚?”谌西惊讶的张开嘴,“他要结婚?我们离开悲山的时候他还没有女朋友吧?”“是啊,是啊。”非色笑意蔓延到眉梢眼角,“现在有了,你猜猜是谁?!”“听你的口气。”谌西若有所思道:“应该是我认识的人?……难道……不会吧?难道是…汪医生?”非色大大的鼓了下掌,“你太厉害了!你怎么猜到的?我的天,如果不是春山自己告诉我,打死我也猜不出来啊。”“你就是个小笨蛋。”谌西笑着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春山跟汪医生很配啊,我以前就这么觉得了。”“真的吗?”非色惊讶道:“你的直觉神经也太强大了吧,我怎么没看出来?”“说了你是个小笨蛋。”谌西把他揽在怀里,“不过,谁让你一个人回悲山了?”“他们明年春天结婚,我一定要回去的,但我怕你没空……”“没空也要去。”谌西说,“我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回去?”他想了想,“放心吧,我会挤出时间来的。”
因为春山的好消息,非色最近一段时间的低落被冲淡了,他变得有活力了一点,开始早早的计划着明年开春的行程,送什么结婚礼物,以后生了孩子又要送什么礼物,他也认真的早早列出好几种方案,以供到时进行比较和选择。
放圣诞假之前,ITW的乡村别墅群主体设计方案终于成型,并得到了投资方的初步认可,谌西觉得自己累到几乎散架,好在别墅群和剧院两边都进行得算是顺利,剧院的地基已经建好,比想象中的进度还要更快一点,地面工程建起来会很快,也许等这个冬天过去,春天到来的时候,就能看到大体雏形了,真正费时间的恐怕是那些丰富的细节造型以及室内装修。等过完这个圣诞,谌西心想着,自己可能得对剧院更上点儿心。
最近Emma时常跟他联络,偶尔征求和讨论剧院建设方面的一些具体意见和问题,大多数时间其实还是在谈论Finn,转告Finn的近况,Finn对他和非色的问候……Emma告诉谌西Finn的身体有了一种奇迹般的健康状态,他的血管看上去暂时不会出什么大问题,而且他开始长了点肉,过不久说不定真的可以重新走上T台了。Emma明显是开心的,由于越来越多的联络,她对谌西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亲近感,虽然谌西始终觉得Emma是那种气场过于强势,并不适合做朋友的女人,但他们确实变成了朋友,Emma说,是Finn把我们联系在了一起,按理说,如果纯粹站在Finn的角度,也许我该憎恨你,毕竟自始至终你都选择无视他或者干脆的拒绝,但神奇的是,我一点也不讨厌你,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是我之前没有见过的那类男人,执拗,坚定,残酷,冷静,……Ian,你是一个理性的男人,却又痴情得像个笨蛋。
我必须承认Finn的眼光,你知道,其实他身边有太多不凡的人物,光鲜的,有权威的,金钱富足的,男男女女,样貌对他来说并不具备足够的引诱力,那他为什么独独选中你,而且沉迷于你无法自拔?Ian,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吗?
谌西笑一笑:“谁知道呢?每个人都有鬼迷心窍的时候…,也许等Finn清醒…”“Finn告诉过我。”Emma打断他,“他说你是一个温柔的男孩……有时候显得忧郁,但忧郁的样子也很温柔。”“是吗?”谌西小小的怔了一下,“我倒没有发现自己这一面。”他笑一笑,“Feather从来没有这样评价过我。”Emma挑了下眉,“那Feather怎么评价你?”“他说……”谌西想了想,笑起来,“他觉得我是一个矛盾的人,以前有点冷淡,现在么……好像脸皮厚了点。”“噢,我发现你只要提到Feather就变得温柔,而且甜蜜。……亲爱的Ian,这个时候,你就像一个笨蛋,不过,是个让人嫉妒的笨蛋。”Emma微微叹了口气,“告诉我,如果现在患病的不是Finn,而是Feather,你会怎么样?”
谌西的眼神一瞬间变得阴沉起来,他紧盯着Emma的脸,胸口明显的起伏了两次,呼吸变得浊重,声音也紧绷起来,他几乎没有犹豫,一个字一个字的回答Emma:“我会去死,跟他一起。”
Emma震惊的盯着谌西,她明白对面的青年说的话百分百是真实的,正因为如此,她感到不可置信,她明白眼前的青年说得出也能做得到,只要看他的眼神就知道,Emma为此有一段长久的愣神和失语,她心中涌起一些既惊讶又失落的复杂情绪,惊讶的是世间真的有人愿意这样舍生忘死的爱另一个人,失落的是自己的弟弟果然自始至终毫无机会,对Ian来说,其实一直存在一个特定的限域,只有那个叫Feather的男孩持有进入的密码,而这个掌握在Feather手里的密码大概是世界上最难以破解的谜题。
迎着谌西阴郁的眼神,Emma走上前,轻拍了一下他的手臂,“好了,Ian,放松一点,那只是个假设……”“我不喜欢这个假设!”谌西严肃的说:“尤其讨厌Feather被拿来作这样的假设。”
“我明白。”Emma正色道:“我非常抱歉。Ian,对不起,我无意伤害你,还有Feather。我希望你们在一起,快乐,长久,就像童话故事里那样。……那么,先道个别,我的朋友,我会回德国陪Finn一段时间,再见面可能要等到剧院建好的那一天了。”
Emma觉得没有必要告诉谌西,当她十四五岁,还是一个少女的时候,就已经不太相信童话故事里关于美好的那一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