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对,但是今天高兴,先喝一瓶。”钟恭良把酒放在桌子上。
平安面色平静,“仓库里好几箱呢。”
东昊端着酒杯,看着带着浓郁香味的白酒,从瓶子里缓缓滴落,怎么看着还有点黏黏糊糊的呢。
几个人围着铜火锅坐着,可叫一个开心。
柴伯也难得多喝了几杯,可是今天的酒,怎么喝了几杯就晕晕乎乎的了。
已经落地到魔都的人,连休息的时间都没要。临时出行,除了潘朝霞带个包,就囡囡背了个书包。
直接就去了最大的商场,从一楼到顶楼。
甭管是看到什么,诗诗大手一挥,只要是他们看中的,哪怕只是多看一眼的, 直接买买买就可以。
她接过母亲的包,里面,足够他们挥霍的小钱钱。
褚灵早就已经饥肠辘辘了,现在一楼点了点东西垫垫肚子。
然后几个孩子就开始到处寻找喜欢的东西。什么叫做扫荡,他们这个队伍才叫呢。
开始囡囡和褚灵是真放不开。囡囡平日就比较内敛,多数东西都是平安给选的。
而且这还是花别人的钱,总归是心里不太舒服。
褚灵是早就蠢蠢欲动了,理由和囡囡的也一样。好歹囡囡都跟平安结婚了, 也算是名正言顺。
她这,总归还没结婚呢,也不能太过分不是。
可架不住,诗诗太过热情了。
拉着他们,要是摇头拒绝,那好,直接整个柜台、整个架子,全部都包起来就行了。
送货的地点,就是诗诗在魔都的那个家。
不到半个小时,整个大楼都传遍了。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一群有钱人,还都是女人正在血拼呢。
就连商场负责的经理,都给惊动了。
临时紧急通知,让所有柜台,把质量好、一眼就能让人看中的东西都拿出来。还有那些放在柜台底下,积压时间长的东西,也都擦干净了放在柜台上。
卖衣服的,甭管是什么时候的款式,熨烫妥帖,挂在架子上就可以了。
潘朝霞他们一行人,就是妥妥的待宰的肥羊啊。她倒是没所谓,孩子们喜欢什么,买就行了。
相比较逸源拿到的股份来说,就算是买下半个商城,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你们放开了买,这样还可能给妈省点钱,越是这样拘谨,反倒是会买回去不少不喜欢的。”诗诗正在打头走在前面。
囡囡和褚灵俩人商量了一下,好像也是这么回事。
买回去不喜欢的,反倒是浪费钱了。
这下诗诗可真是高兴了,拉着婉婉,开始给另外两个女孩子打扮。
不得不说,魔都的东西,开始比京城的时髦多了。
看看逛商场的男男**的穿着,就摩登很多。
果然是靠近沿海的地方,舶来品和新鲜的思想传递的就是快。